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经济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
1.经济学院各二级学科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
2.经济学院在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数字经济学专业接受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3.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和名额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4.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如未完成推免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可用于统考招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推免硕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应达到如下条件:
1.申请者学业成绩须名列本专业或年段前茅,一般应在前20%以内。
2.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
3.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科研经历,撰写过学术论文,可提供至少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三、申请程序
1.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并通过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申请人须在9月23日9:30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3.经济学院对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申请我院的考生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4.申请者须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以邮件形式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扫描件。
(6)《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7)申请直博生须提供两位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8)申请者请在完成报名的同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学硕和直博发送至邮箱:kycjjx@cass.org.cn,专硕发送至邮箱:semde@ucass.edu.cn。
(9)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请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给学院。
四、考核与接收
1.经济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成绩合格者可进入复试考核。
2.复试考核采取线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3.考核形式为面试。
4.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5.经济学院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复试考核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等)150分,180分为合格。
6.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差额组织复试考核,生源充足时会可适当提高比例。
7.全部考核结束后,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2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8.通过复试考核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的政审意见,政审合格方可进入拟录取阶段。
9.接受我院拟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至我院。
10.2025年10月17日后,大学网站将统一公示推荐免试生的接收情况。
五、联系方式
学术型硕士招生咨询电话:010-68050129(张老师)
专业型硕士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471(佟老师)
直博招生咨询电话:010-68050129(李老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