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系统完善资助育人体系,加快培育高素质经济学创新人才,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评奖评分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响应教育评价改革号召,着力破除 “五唯” 顽瘴痼疾,致力于培育具有深厚家国情怀、扎实专业素养、强烈创新意识和良好品德修养的高层次经济专业人才,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价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构建科学合理、严谨规范的评价标准与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确保评价过程与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每一位研究生的努力与成绩都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认可。
2.评奖评分原则:以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为导向,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构建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与服务等多维度的分类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方式方法,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价值观,实现综合素质的全方位提升。
三、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方式
研究生评奖评分细则由德育成绩、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与服务四个模块构成,各模块采用计分方式进行分项评价,各班级推举产生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负责各班奖助学金评议工作。
(一)德育成绩
考查内容: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参评学年和评选期间无违纪行为(参评学年指奖学金评选期间的上一学年);
3.秉持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科学精神,坚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4.个人荣誉。
评价方式:
行为清单制度:建立思想政治表现负面行为清单。负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违背道德伦理等不良行为。
过程记录:由班主任负责收集整理研究生在思想政治学习、党团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综合评定:班主任结合日常行为表现和负面清单,给出量化评分后,由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结合个人荣誉计分,给出综合评分。
(二)学习成绩
考查内容:
课程学习:依据培养方案要求,考查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完成情况、成绩表现以及知识掌握程度,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等各类课程的学习成绩和学分获取情况。
评价方式:
1.二年级研究生以上一学年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各门课程的学分计算加权平均值(即每科课程成绩×该科学分/所有课程学分总和);
2.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学习成绩不计分,但亦需达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对成绩的要求。
(三)科研成绩
考查内容:
科研成果:评估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以及撰写的要报和参与的学术活动等,重点考量成果的质量、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评价方式:
科研成果计分:根据科研成果的类型、级别和作者贡献程度,制定详细的科研成果计分标准,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激励学生积极开展高质量的科研工作,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研究生需如实记录参与各类学术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形式以及个人收获等信息,由科研处审核后,作为学术活动评价的参考依据,确保学术活动的参与度和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评价。
综合评定:由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对研究生科研成果、学术活动进行审核和评定,给出综合评分,确定科研能力评价结果,保证评价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科研水平和发展潜力。
(四)社会实践与服务
考查内容:
学生干部任职:评估研究生在学校、学院和班级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包括职务级别、工作表现、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在组织管理和服务同学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
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考查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如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反映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校园文体活动和劳动实践,促进人文素质的提高,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强健的体魄,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现全面发展。
评价方式:
实践活动记录:研究生需提交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获奖证书,作为社会实践与服务评价的重要依据,保证实践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得到有效监督和评价,促进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综合评定:由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对研究生的学生干部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实践活动获奖证书,给出量化评分,确定社会实践与服务评价结果,确保评价过程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充分体现学生在社会实践与服务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评价结果
研究生评奖评分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具体根据德育成绩、学习成绩、科研成绩、社会实践与服务四个模块的分项评价结果综合确定。
四、组织实施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执行院长)或书记任主任委员,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核评价结果以及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申诉和争议等事宜,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性。
2.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委成员和学生代表担任小组成员,负责本班级研究生评奖评分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组织学生收集整理评价材料、开展民主评议、计算各项得分和确定初步评价结果等,并将评价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班级同学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