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代理党委书记、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常务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优势学科“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负责人。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理事,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3、第4、第5、第6次评估报告主要作者。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中文期刊《城市与环境研究》主编,英文期刊《Chinese Journal of Urban & Environmental Studies》主编。国家首批哲学社会科学“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曾任UNDP北京代表处高级项目官员、能源与环境顾问,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社会经济评估工作组(荷兰)高级经济学家;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2010年)讲解 “关于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思考”。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土地与资源经济学、世界经济、能源与气候政策等。主持了国际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支撑、973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国家部委和地方省市委托研究项目30余项,撰写和主编学术专著8部,在《科学》(2008,10,2012,6)、《自然》(2009,10)、《牛津经济政策评论》(2009,10)等国际和《中国社会科学》(2002、2009)、《经济研究》(1993、2008)等国内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译)著300余篇(章、部)。
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专著《持续发展途径的经济学分析》,1996,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论文《人文发展的概念构架与经验数据》,2002,《中国社会科学》)、第十四届(2010年)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碳预算方案:一个公平、可持续的国际气候制度框架》,2009,《中国社会科学》,同时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专著《低碳城市:经济学方法、应用与案例研究》,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获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010-2011年)称号。2016年获第九届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
个人履历
1976年参军;1977年入党;1982年2月退伍;
1978年3月进入华中农学院园林系学习,1981年获学士学位;
1982年3月进入北京林学院,生态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获硕士学位;
1985年进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1988年入剑桥大学;1992年获剑桥大学博士学位(经济学);随后在土地经济系做博士后研究;
1993年回国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后任研究员、发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7-1998年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北京代表处高级项目官员、能源与环境顾问;
1998-2001年,赴荷兰参加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关于温室气体减排的社会、经济、技术综合评估报告的协调、组织、写作和编撰工作;
2001年10月回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发展研究室主任;2002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2008年任主任;
2005年5月,发展研究室整建制调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后任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9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