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经济系罗耀副教授应邀在线上为同学们做了题为“实证拍卖”的精彩讲座。
罗耀,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经济系副教授,宾州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产业组织和应用计量领域的研究。研究获得SSHRC、NET Institute等的资助,项目涵盖价格歧视、捆绑销售、非线性定价、实证拍卖和信用评级等,主要用于分析中国电信市场、政府招投标、拍卖、钢铁行业以及金融等。成果发表在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等学术期刊。
罗耀副教授的讲座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及了拍卖数据。罗耀副教授指出“生活处处有拍卖”,拍卖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形式,市场上存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买家和卖家,但卖家手中并没有足够的买家信息,既不知道市场上有多少买家,也不确定买家对商品的估值。因此需要实证拍卖,其重要作用便是算出估值。罗耀副教授将实证拍卖比作沙盘,指出用于沙盘推演的拍卖数据至关重要。有些拍卖活动会进行数据披露,给学术研究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也有很多拍卖数据难以获取,如上海市车牌拍卖数据,这时只能借助特殊途径或者选择“模型来凑”。
第二部分重点讨论了拍卖理论。罗耀副教授介绍称,常见的拍卖形式有三种:英国式拍卖(English Auction)、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和密封式拍卖(Sealed-bid Auction)。英国式拍卖又称增价拍卖(Ascending Auction),拍卖过程中价格会不断上升,直到剩下一个买家报价为止。荷兰式拍卖又称减价拍卖(Descending Auction),卖家会预先设置一个较高的价格,然后逐渐减价,直到有买家接受报价。密封式拍卖可分为第一价格(First-price)拍卖和第二价格(Second-price)拍卖,两种形式下拍卖商品均归报价最高的买家所有,但第一价格拍卖要求买家支付其自身的报价即最高报价,而后者要求买家支付第二高的报价。罗耀副教授还提到,根据拍卖商品的不同,拍卖可以分为共有价值(Common Value)拍卖和私有价值(Private Value)拍卖。对于共有价值拍卖,不同的买家可以从拍卖商品中获得近乎一样的效用,如石油开采权的拍卖;而对于私有价值拍卖,买方获得的效用存在明显的差别,如知名人物的私人用品。罗耀副教授指出,无论采用何种拍卖形式,只要是私有价值拍卖,卖家的期望收益都是固定不变的。
最后一部分简单介绍了实证拍卖模型。罗耀副教授首先介绍了共有价值拍卖和私有价值拍卖收益的测算方法,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政府招投标也属于拍卖的范畴,但收益的测算方法和其他商品拍卖有所不同。之后,罗耀副教授借助板书,直观地呈现了实证拍卖模型与OLS模型的区别,并以汽车拍卖为例,系统性地讲解了实证拍卖模型的构建与处理方法。
在此期间,罗耀副教授多次比喻、举例,并结合自身在研究中的见闻,将深奥的学术内容讲得通俗易懂。在讲座的每一部分结束后,罗耀副教授都特地留出时间解答同学们的疑惑,并引领同学们进行更深层的思考,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